2007年7月25日 星期三

同一件事,不同的媒体报道,效果截然不同

最先从桑葚那里了解到一则新闻:中国观光客慕尼黑路边“拾”车。报道的媒体是:德国之声。全文如下:

德新社消息,两名中国游客在慕尼黑旅行途中,盗用他人停放在路边的自行车,并辩称,这在中国是“合法的风俗习惯”。慕尼黑警方指出,这对中国夫妇“毫无愧色”地辩解说,根据中国法律,不锁自行车表示放弃了财产所有权。两人在路旁发现两辆车,骑行时不巧遇到失主。在了解德国法律之后,两人缴纳了数百欧元的罚款,继续其德国之旅。

看完之后,我跟桑葚同样置疑:中国有这样的风俗习惯吗?

几天后,我又从另一个媒体读到:明斯特:中国游客拾车被罚款。这个媒体叫:欧览。全文如下:

大学城明斯特正在举办一场别开生面的雕塑展,形状各异的作品不是放置在博物馆内,而是散布在整个城市各个角落。城市旅游局鼓励大家骑上自行车参观。明斯特还是德国有名的自行车城,在市中心的火车站,甚至还建有德国独一无二的自行车停放点。

可是一对特意前来的中国游客却有些“背”,因为看到街边没有上锁的自行车便顺手牵羊,为此被明斯特警方罚款上百欧元

明斯特警方发言人拉克曼向欧览在线介绍说,7月16日中午12点10分左右,警方接到一位明斯特女居民的报警,她和一对中国男女游客发生了争执。这位女居民向赶到的警察称,中国女游客骑的自行车正是她几天前丢失的那辆,当天她无意间在明斯特的Sperlichstraße遇上这位骑车人,于是当即拦下,并叫来警察。而和这位女游客同行的中国丈夫也因此一同停下车来。

值勤警察在调查中发现,这位中国女游客的丈夫骑的自行车居然也是被盗自行车。由于这对夫妇不谙德语,因此警方临时找来了一位中国女士翻译。

明斯特警方告诉欧览在线,这两辆自行车在此前都已告失窃,而两名中国游客是在街边发现自行车后,认为是无主车辆,便骑上游览。据称,这对中国夫妻是专门赶来明斯特参观当地举行的城市雕塑展的。

明斯特警方向欧览在线确认,这两辆自行车在两位中国游客“发现”之前已经被窃,从时间和地点上分析,不可能是这两位中国游客所为。而其中一辆自行车在失窃时还被撬开了锁,事后被扔在街边,被这两名中国游客发现。

帮助这对中国游客翻译的中国女士向警察解释说,在中国,没有上锁的自行车习惯上被认为是被丢弃的车,需要的人可以骑走。而德国警察则坚持在德国土地上只适用德国法律,他们通过翻译向中国游客解释说,他们的行为在德国属于违法。为此,两名中国游客被罚款上百欧元,随后才被警察放行。

明斯特警方发言人说,在明斯特租借一辆自行车最多一天才十来欧元。

看完之后,我的看法有所改变了。虽然不至于“赞赏”这对夫妇的行为,但也不会说他们是在用中国的“风俗习惯”来“狡辩”。

同样一件事,两个不同的媒体,报道出来会产生不同的效果,至少对我是这样。不是我对德国之声有偏见,而是它作为一个这么大的媒体,新闻质量的确很差。那些数不清的错别字,就不用说了。但把明斯特(Münster)错成慕尼黑(München),是不是太不应该呢?一个在西部偏北,一个在南部,相差还挺远的。
Münster und München
从慕尼黑(München)到明斯特(Münster)开车约需要6小时,667公里。
ps. 上图存放于 www.flickr.com ,地址作了特殊处理,希望国内的朋友能够越过城墙看到。

本文地址:http://yxgong.net/2007/07/blog-post_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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